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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第20期PRP项目的通知

日期:2011-04-22 阅读:1564

关于申报第20PRP项目的通知

教务处通知〔2011〕015号

各学院(系)、直属单位:

我校“本科生研究计划(PRP)”于2001年12月启动,目的是使本科生有组织、有计划地参加科学研究工作,接受科学研究基础训练,培养学生的协作能力与团队精神,培养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和交流能力,提高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从而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实施九年来,已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至2010年底,已开展PRP项目19期,项目执行总数5000多项,参与学生13600余人次。目前,PRP工作已作为本科实践教育的重要内容纳入我校常规的教学工作之中。

为更好地调动各单位及师生的积极性,促进PRP研究工作的广泛开展,今年起,学校已将PRP纳入到我校“985工程”三期本科创新人才培养建设方案总体规划之中,分年度PRP项目执行数已按指令性计划布置到各学院(系)及相关直属单位。同时,教务处已对PRP工作的管理方式进行了相应改革,对各部门开放了更多的管理权限(包括立项审批和资助经费额度审批权限),使得各部门对PRP工作的管理更具自主权。

为了更好地开展第20 期PRP项目的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立项申请条件
  1. 项目申请人为本校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教师或一至三年级本科学生(少数专业的四年级学生)。
  2. 原则上每位教师每期最多申报两项,同时指导的项目一般不超过两项,每个项目参加学生不多于5名;本科生立项必须要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教师作为指导教师,每位学生每期最多申报一项,每个项目参加学生不超过3人(含立项学生)。
  3. 项目申请人应敬业负责、教风学风端正,对本科生研究计划和申请的研究课题有强烈的兴趣和较深的认识,具有较强的组织与协作能力。
  4. 项目选题要合适,研究思路清晰、目标明确,具有创新性和可行性,研究成果具有可考核性。
  5. 项目执行时间一般为一学期,少数大型、综合性项目可执行一学年。
  6. 每个项目资助经费参照各部门制定的管理细则执行。鼓励社会团体和企业对申请项目进行经费资助。
  • 立项申请程序

1.立项申报时间:2011年4月11日 — 5月6日。

2. 申报方式:打开http://uitp.sjtu.edu.cn/ → 校级PRP → 登录 ( 统一身份认证账号登陆)→ (创新实践管理平台)项目信息 → 项目查询/新的立项申请……

具体申报流程请参照附件操作。学生申请立项之前,须请校内在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教师作为项目指导教师,申报表须经指导教师审核后申报程序才算完成,立项项目归属指导教师所在部门。

三、立项评审及审核

  1. 部门评审时间:2011年5月7日 — 5月20日。
  2. 部门评审内容:各部门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立项评审,部门负责人终审。
  3. 部门审核要求:应避免与历期雷同的项目及与创新实践计划雷同的项目,避免项目执行期间因指导教师出国、生育等不在岗位无法指导学生的情况出现。

四、学生选项时间

第一轮学生选项时间:2011年6月6日 — 6月19日。

第二轮学生选项时间:2011年9月5日 — 9月18日。

学生选项时间,也是指导教师确认学生时间。指导教师在此期间要关注学生报名的情况,并考量报名学生的综合情况而选择合适的学生参与项目。

五、项目执行时间

半年期项目为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一年期项目为2011-2012学年。

六、项目管理

PRP项目执行期间的日常管理工作由各部门PRP工作组全面负责。项目变更、延期、中止或项目组成员退出等均须填写相应的《申请表》(相关表格可在上海交通大学大学生创新实践网上下载),由部门PRP工作组审批,同时报教务处备案。

 

联 系 人:秦惠洁

联系电话:34206429-805

电子信箱:prp@sjtu.edu.cn

 

教 务 处

2011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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