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1-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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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流项目如在派遣过程中,对方学校有所更改,则以更改后的为准,上海交通大学不保证所有推荐学生都能推荐成功,特此声明!
各院(系):
根据我校与海外学校的本科交流学生协议,本学期我校将继续选派本科生至相关学校交流学习。选拔以学生自愿、择优推荐、公平公正为原则。为给学生更多的空间,本学期继续实行全校统一选拔交流学生,不再分配名额至学院,但对于院系推荐的学生会给予优先考虑。
报名条件:
1、身体健康、品行端正
2、成绩优秀(学期交流项目:平均分80以上;暑期交流项目择优推荐、录取)
3、具有较好的英语(外语)应用能力
4、专业、年级、外语、成绩等具体要求见各交流项目细表(见附件)
流程:
学期交流项目
请于第二周周五下午14:00前将此表交至教务处海外事务中心(新行政楼B108注意:表格须经学院签意见)
2、教务处和国际交流处、学生处等相关部门审核(材料审核或面试)后,确定推荐学生名单,并在教务处主页公示三天
3、学校于第四周左右将推荐名单报至对方学校,同时通知推荐学生准备对方的申请材料
4、对方学校审核材料,如通过,会寄给交流生进入许可材料(邀请信),学生凭此至人事处出境科(新行政楼B423)办手续。同时办理赴对方学校的手续(签证(通行证)、机票、海外保险等)
暑期交流项目
请于第二周周五下午14:00前将此表交至教务处海外事务中心(新行政楼B108)注意:表格须经学院签意见
2、教务处和国际交流处、学生处等相关部门审核(材料审核或面试)后,确定推荐学生名单,并在教务处主页公示三天
注:本年度有暑期项目实行资格录取制(见交流项目列表中的标注),只要满足大学期间英语平均分超过80,课程没有不及格记录者,报名即录取,对于不符合此条件的学生,学校再进行材料审核或面试。
3、学校于第四周左右将推荐名单报至对方学校,同时通知推荐学生准备对方的申请材料
4、对方学校审核材料,如通过,会寄给交流生进入许可材料(邀请信),学生凭此至人事处出境科(新行政楼B423)办手续。同时办理赴对方学校的手续(签证(通行证)、机票、海外保险等)
特别说明:
1、请学院协助做好学校统一选拔项目的宣传工作,特别是通知获得海外游学项目奖学金的学生申请交流项目
2、每人最多可申请一个交流项目和一个暑期项目
3、所有交流项目(暑期项目除外)交流期间均互免学费,即缴交大的学费,免对方学校的学费
附:交流项目列表
教务处注册与学务中心(海外事务中心)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