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申请须提前三十天,在离职月的20 日前提交并由人事服务中心初审通过,可于当月离职,晚于20日视为下个月离职,批准离职日期一般为每月的最后一天。正高职称或有党政职务的人员离职的,需再提前一月。
1)本人撰写辞职报告并签名,项目聘用人员由项目负责人签字同意,事业编制、劳动聘用和人才派遣人员由二级单位领导签字同意;
2)学院领导审批同意后,本人至学院人事干事处取回辞职报告;
3)本人登录人力资源管理系统发起离职申请:我的数字交大(http://my.sjtu.edu.cn)—我的人事信息—人事业务—离校—离职离校申请,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辞职报告;
4) 等待学院、学校各部门在网上审批,本人可在人事网上查看审核进度;本人需确保科研、财务、 资产等业务办结清楚,以便顺利审批;
5)网上审批全部通过后,系统会发送邮件,通知本人自行打印退工单。
办理离职离校事宜,详情请参考人力资源处网站上的《上海交通大学教职员工离职离校手续办理须知》。网址: https://hr.sjtu.edu.cn/Article/show/151484439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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