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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程:1应用 →2财务 →3 收入/票据
注意事项:
1、 开票申请分为科研经费开票和非科研经费开票两类,申请时需选择“立项编号”。“立项编号”是指科研院提供的“项目编号”或者其他收入立项审核后系统生成的文件编号。
2、 横向科研项目和其他收入项目需完成票据开立或核销后,方可进行经费分配。若未完成开票或票据核销,项目负责人将收到“交我办”待办事项通知。
3、 “预借票据”需及时完成核销点,击“收费票据-预借票据核销”,弹出的浮窗显示的是负责人名下未核销票据信息,关闭浮窗后输入核销号查询;选择对应票据,出现科研立项信息后点击“绑定”,最后点击“确认核销”。
4、 预开票据可以对应一笔或两笔以上的到款认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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