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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事务
物理与天文学院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4-09-24 阅读:2165

各位同学:

为激励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习勤奋、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的在读本科生,根据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办法及相关文件,结合物理与天文学院实际情况,现就我院2023-2024学年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1.国家励志奖学金是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的,用于奖励资助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本学年学院推荐名额为6

3.同一学年内,学生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和上海市奖学金。


二、申请条件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与上海交通大学学籍的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本科生,且已通过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列入上海交通大学经济困难生数据库中的,均有申请资格。

具体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5.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者优先;

6.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上一学年内无不及格课程,原则上学业成绩或综合测评排名不低于60%。上一学年内无不及格课程。

注意:

由于奖学金不能兼得,因此最终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同学将不能参与后面发布的其他专项奖学金的评选,请酌情参与本次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选。


三、时间安排


请有意向申请同学于9月28日24:00前填写申请链接:https://ssc.sjtu.edu.cn/f/e752208d

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将组织评审,并根据推荐名额确定初步推荐名单。

拟推荐名单公示期间,接受申诉和异议。


如有疑问可邮件wilming@sjtu.edu.cn或到院学工办线下咨询。


物理与天文学院学工办

2024年9月24日


地址:上海市东川路800号理科实验楼群
邮编:200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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