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五: 西部计划志愿者健康状况要求
共青团上海交通大学委员会
2010年5月6日
附件一:
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简介
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是由共青团中央、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共同组织实施,从2003年开始,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集中派遣的方式,每年招募一定数量的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应届毕业生,到西部贫困县的乡镇从事为期1-3年的教育、卫生、农技、扶贫以及青年中心建设和管理等方面的志愿服务工作。志愿者服务期满后,鼓励其扎根基层,或者自主择业和流动就业。
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实施的宗旨是:鼓励青年知识分子到实践中去、到基层和艰苦地区去,经受磨练,健康成长.引导大学生到西部去、到基层去、到祖国和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去建功立业;促进西部贫困地区教育、卫生、农技、扶贫等社会事业的发展;拓展大学生就业、创业的渠道;培养造就一大批既有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又有基层工作经验和强烈社会责任感的优秀青年人才;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推动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
具体信息可登陆:http://xibu.youth.cn http://www.zgzyz.org.cn
附件二:
上海交通大学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实施情况简介
我校于2003年始,积极响应全国项目办、市项目办号召,在学校党委的高度重视和关心下有计划地开展西部计划的招募工作,至今已先后派遣64名优秀毕业生前往西部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圆满完成项目办交予的任务,同学们积极响应,充分参与。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研究生方曦同学,前任交大学生联合会执行主席,参加过04年的“走进黔西,走近西部”和06年赴陕西进行的“同根同源”社会实践活动,于2008年参加西部计划,服务期满一年后又续签了一年,目前正在西藏自治区发改委服务。他以其实际行动为全校学生做出了榜样。交大著名的“打工王子”、农学院研究生、兼职思政教师陈恩桃,2008年听说要招募西部计划“抗震救灾专项”志愿者,第一时间来到校团委报名,他被派遣到极重受灾乡镇--灌口镇服务一年,服务期满一年后同样又续签了一年,在服务过程中,因表现突出被评为“都江堰市抗震救灾优秀志愿者”,陈恩桃说:“汶川大地震,只有几秒钟,灾后重建却需要几十年。一年、二年的服务时间对我来说都远远不够。作为“80后”,作为上海新一代大学生的代表,帮助灾区重建是我的梦想,更是我义不容辞的责任!”西部计划志愿者们将自己所学知识在西部建设中做出贡献,同时通过服务西部的经历锻炼自身意志,提高自身品格,完善自我品德。事实上,每一位学生都有着各自的感人事迹。有着各自的亮点、闪光。我校志愿者们的出色表现得到《中国青年报》头版、《人民日报》、《新民晚报》、《新闻晨报》、上海教育电视台、东方卫视、东视新闻、上视新闻等媒体的报道,在同学中产生了巨大的反响。
可参看交大要闻:http://www.sjtu.edu.cn/news/shownews.php?id=20327
附件三: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相关优惠政策
国家政策支持:
1.志愿者服务期间中央财政给予一定补贴。生活补贴为每人每月680元,同时根据所在服务地享受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每月津贴标准分别为:一类区65元,二类区120元,三类区215元,四类区370元,五类区640元,六类区950元,按月发放。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在财力可能的情况下,支持西部计划的开展。交通补贴按志愿者家庭所在地和服务地之间的实际里程发放,每年发放两次。
2.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在三年之内参加研究生考试,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的政策。同时,结束服务后可以应届高校毕业生身份报考国家机关公务员;报考中央国家机关和东、中部地区公务员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报考西部地区公务员的,笔试成绩加5分。
3. 服务期间,计算工龄,党团关系转至服务单位。志愿者服务期间,户口、档案保留在毕业高校;服务期满后学校再发放派遣证。
4.服务期间,每一位志愿者享受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综合保障险(人身意外险、住院医疗险和基本医疗险)。
上海市政策支持:
参加西部计划的上海志愿者,除享受共青团中央、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规定政策外,还将享受上海政策,现明确如下:
1. 经招募选拔,入选的大学毕业生在符合相应条件的情况下,可优先评为“上海市高校优秀毕业生”。
2. 经招募选拔,入选的大学毕业生在符合相应条件的情况下,可优先免试直升研究生并保留学籍,待服务期满后返校攻读学位。
3. 经招募选拔,入选的大学毕业生,若当年已被国家机关公务员考试录用的,经用人单位同意,志愿服务可纳入新录用公务员基层实习活动予以组织安排。同时,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志愿者,可以应届高校毕业生身份报考国家机关公务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4. 对于在校就读期间办理助学贷款的志愿者,可延期至服务期满后开始还贷。各高校要积极协调银行等有关方面为其展期还贷提供帮助,并负责办理有关手续。服务期间,志愿者享受各高校贴息奖励。
5. 服务期间,除享受国家给予的生活补贴、交通补贴外,志愿者(除赴西藏自治区志愿者以外)另外享受上海给予的生活补贴400元/月,交通补贴1000元/年,赴西藏自治区志愿者享受生活补贴500元/月,交通补贴3000元/年。
6. 服务期间,除享受国家给予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外,志愿者可享受上海给予的保额为50万元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7. 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可申请“上海市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奖励金”。服务期为1年,奖励5000元,服务期为2年,奖励10000元。
8. 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参加专升本考试,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各高校出台的政策如优惠于此政策则参照高校政策执行。
9. 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可优先报考郊区普教教师并享受相应政策。参加“百县千乡宣传文化工程”志愿服务行动、西部基层检察院志愿服务行动、西部基层法律援助志愿服务行动等专项行动的志愿者享受同等政策待遇。
上海交通大学政策支持:
1. 志愿者服务期间,户口、档案保留在我校,服务期满后学校再发放派遣证。
2.对志愿参与服务西部计划的优秀大学毕业生,在符合免试直升研究生的条件下优先考虑,并保留学籍,待期满后回学校继续攻读学位;
3. 对志愿参与西部计划的在读研究生,应保留学籍,返校后按应届生处理。
4. 对于已获取我校就读研究生资格的同学,如果在服务期间表现特别优秀者,返校后由本人申请,经学校批准后可在一级学科内调换相关专业或在符合条件情况下优先考虑硕博联读;
5. 在服务期满后,参加专科升本科考试、本科生升研究生考试的志愿者,享受加分政策,成绩加10分录取;
6. 可以优先参评市优秀毕业生、校优秀毕业生;
7. 在国家规定生活补助基础上,学校就支援地区实际情况再给予500元—800元/月的追加生活补贴;
8. 对借贷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应考虑给予奖励贴息,并帮助其办理延期还贷的手续;
9.派专人与志愿者保持联系,追踪他们在西部服务期间的工作、生活和思想状况,进行及时和必要的帮助与指导。
附件四:
西部计划志愿者选拔标准
1. 具有志愿精神;
2. 学分总绩点(或学业成绩)排名在本院系同年级学生总数前70%之内;
3. 通过本校毕业体检和西部计划体检;
4. 获得毕业证书;
5. 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优先;
6. 优秀学生干部和有志愿者服务经历者优先;
7. 西部急需的农、林、水、医、师、金融、法学类专业者优先;
8. 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在西部地区者优先;
9. 已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优先;
10.参加基层青年工作专项行动的志愿者应累计有1个月以上基层工作或者志愿者服务经历,曾获校级以上表彰奖励或者担任过各级团学组织主要负责人。
附件五:
西部计划志愿者健康状况要求
有以下疾病或生理缺陷者,不能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1.严重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或房室间隔缺损分留量少,动脉导管未闭返流血量少,经二级以上医院专科检查确定无需手术者除外)、心肌病、高血压病。
2.重症支气管扩张、哮喘,恶性肿瘤、慢性肾炎,尿毒症。
3.严重的血液、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风湿性疾病。
4.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严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
5.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6.结核病,除以下情况外均不能参加:
(1)原发型肺结核、浸润型肺结核已硬结稳定;结核型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遗有胸膜肥厚者;
(2)一切肺外结核(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等)、血行性播散型肺结核治愈后一年以上未复发,经二级以上医院(或结核病防治所)专科检查无变化者;
(3)淋巴腺结核已临床治愈无症状者。
除上述病例外,有影响健康和工作的疾病,能否参加西部计划,由各省项目办研究确定。此外,到西藏服务的毕业生,明确本人志愿时应根据自身健康状况酌情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