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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事务
2023学年上海市红十字会高校学生助医项目通知

日期:2023-09-13 阅读:4224

为弘扬红十字精神、体现红十字宗旨,上海市红十字会在人道救助基金中设立了青少年助医专项,向遭遇重大疾病的贫困家庭在校大学生提供人道关怀。现开展2023学年上海市红十字会高校学生助医项目,具体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助对象和条件

本项目受助对象必须具备上海学籍,为在校、在读的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遭遇重大疾病且自愿接受本项目救助。

二、助医名额、标准及流程

由多方组成的专家评审组对申报对象进行评审并按照疾病程度和困难状况排序,根据“上海市红十字会人道救助基金”专项资金募集总量分配名额,并分别确定5000元/人、3500元/人和2000元/人的三类标准。

上海市红十字会将于10月下旬至11月下旬组织专家评审小组进行助医申请的评审,确定助医对象,并将意见反馈各高校红十字会。

上海市红十字会将于12月将助医款划拨至各高校红十字会。

三、助医资金来源

本项目资金由“上海市红十字会人道救助基金”青少年助医专项承担。

四、申报时间

请有需要的同学,于9月18日(星期一)17:00前提交电子及纸质材料。

五、材料提交

电子版材料请打包为压缩包,命名为“姓名_学号_红十字”,发送至邮箱wilming@sjtu.edu.cn。

纸质版材料请提交至理科楼5号楼209室。

(一)电子版材料

(1)附件1:2023年上海市红十字会高校学生助医项目申报表(请将“院系对该生的困难情况说明”一栏之前的内容填写完整,签名处请导入手写扫描签名);

(2)附件2:2023年上海市红十字会高校学生助医项目信息汇总表;

(二)纸质版材料

(1)附件1的纸质版,请打印两份(纸质版材料请打印后再手写签名);

(2)身份证复印件;

(3)学生证复印件;

(4)二级或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疾病诊断报告、相关检查报告、费用账单等复印件;

六、注意事项

1.受助对象必须符合本通知“受助对象和条件”规定,且本人病情已在二级或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确诊并已产生相关治疗费用。

2.受助对象须从未享受过“上海市红十字会高校学生助医项目”的救助。

3.如有申报方面的问题请发送邮件至wilming@sjtu.edu.cn或至院学工办线下咨询。


物理与天文学院学工办

2023年9月13日

附件:

附件1 2023年上海市红十字会高校学生助医项目申报表.docx

附件2 2023年上海市红十字会高校学生助医项目信息汇总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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